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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1
一、加强学科建设
1、人力资源政策支持
增加编制: 重点学科可根据医院岗位设置原则,较普通学科编制职数增加10%,依据学科发展需要设岗及核定各级岗位职数,报院务会审批后实施。
灵活引进人才:可遵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推行谈判工资制,柔性人才流动政策,灵活引进高级人才,鼓励引进顶级专家,定期来厦门指导工作。加快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形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格局。
2、资金支持
(1)配套支持:由政府对重点专科建设给予的经费支持,我院按1:1以上的比例进行相应的配套。
(2)科研立项支持:根据厦中山医[2006]29号文件,以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作为第一申请单位中标的国家级课题,医院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同时根据课题需要予以1:3配套科研经费;对于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一次性给予课题组项目经费5%奖励,同时给予1:2经费配套;获厅级或局级资助的项目,根据课题需要给予1:1配套科研经费。
(3)科研成果奖励:获国家级科技奖,医院以20万元重奖第一获奖组及课题成员;获中华医学科技奖,医院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予以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奖励;获省级科技奖,医院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予以8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获市级科技奖,医院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
(4)论文奖励:在世界一流学术杂志Nature、Nature Medicine、Science 和Cell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论文奖励10万元,并给予30万元科研基金;在SCI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影响因子(IF)在1.0以下,奖励1000元,IF在1.0以上者,每增加0.1分奖励300元,每篇论文给予3万元作为科研基金;在MEDLINE源期刊上发表论文,IF在1.0以下奖励800元,IF在1.0以上者每增加0.1分奖励200元,并给予1.5万元作为科研基金;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上发表论文,医院奖励800元,并给予0.8万元作为科研基金。我院还奖励以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和科普读物,给予相应现金和科研经费。
二、医院学科带头人选聘制度
1、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的不良记录,非发生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
(2)50岁以下,博士导师或柔性引进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3)硕士以上学历,正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4)现任省级学术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或在地市级学术组织任常委以上职务;
(5)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长期从事本专业;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
(6)从事医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从事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须有创造发明或重大的技术创新,在省内、国内处于先进行列。
2、附加条件(需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华医学会等一级学会或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杂志的高水平论著3篇;
(2)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源论著1篇或被MEDLINE收录论著2篇;或作为副主编、副主译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译著;
(3) 近3年以第一负责人取得市科技局、省厅级自然科学在研项目1项或以前3负责人取得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在研项目1项;
(4) 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获地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
3、特别条款
(1) 如近5年以前三负责人获省部级二等科技成果奖一项,或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项,或以通讯作者发表SCI源论著3篇可直接申报;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相关待遇
对经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的医学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对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一选拔周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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